发布日期:
2021-
08-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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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政策依据 | 责任部门、科室 及联系方式 | 1 | 企业上市奖励政策 | 对申请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完成股改的补助100万元;在山东证监局完成辅导验收并且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补助20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的,补助200万元。 | 《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龙政发〔2020〕63号) | 市财政局 金融服务中心:8522955 | 2 | 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政策 | 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完成股改、上报申请材料、完成挂牌后,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 3 | 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政策 | 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场服务科:8532315 | 4 | 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 | 拥有龙口市户籍、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70—7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给予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400元标准给予津贴;90—98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予津贴;99周岁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津贴;10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津贴。 | 《关于对老年人实行长寿津贴的意见》(龙政发〔2008〕3号) 《2021年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龙卫健行〔2020〕22号) | 市卫生健康局 老龄健康科:8955712 | 5 | 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鼓励政策 | 对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项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10万元奖励;对获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同一项目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同时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的,不重复奖励。 | 《龙口市实施质量及知识产权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9〕57号) |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科:8517785 | 6 | 标准化工作资助 | 当年度已获得烟台市级标准化资助的项目可获得龙口市级标准化资助,资助数额为同类烟台市级标准化资助数额20%。 | 《龙口市实施质量及知识产权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9〕57号) | 市市场监管局 标准计量科:8951071 | 7 |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 《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烟财教〔2019〕11号) | 市科技局 计划科:8544758 | 8 |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 | 对年龄达到 60-79 周岁、80-89 周岁、90-99 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烟民〔2021〕6号) | 市民政局 福利科:8955709 | 9 | 重大外资项目奖励政策 | 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的比例,项目所在市地方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可达1亿元。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外资和外经贸发展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0〕26号) | 市商务局 外资科:8518971 | 10 |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 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关于做好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龙残联〔2017〕22号) | 市残联 就业科:854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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