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从本市实际出发, 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仍实行划片招生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二、入学条件及工作原则
1、入学年龄
小学: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取得过小学学籍且符合龙口市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年龄以居民户口簿上登记的公民编号为准,未进行户口登记的无法注册学籍。
初中:市内外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龙口市公办初中入学条件,不分学制、年龄。
2、划片原则
学区划片总体遵循相对就近和交通便利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辖区内居民数量及未来人口的增减趋势。
本市户口的,凭本人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证,按户籍所在地结合住址报名入学。
持本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原则上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按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结合学校接收能力,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安排基本顺序
按学生情况分为五类:(1)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且有房产证的;(2)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的;(3)持辖区内房产证的;(4)持辖区内居住证的;(5)以上四类情况之外的。
具体根据各学校划片方案(详见附件1)及招生计划,按1-5的顺序进行招生,招满计划数为止,前一类学生招满计划数后,不再招收下一类学生,其余学生均由教体局统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至未招满计划的学校就读。
4、残疾儿童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之规定,不得拒收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根据残疾情况,可以选择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与普通学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享受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待遇。不具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可以免予入学。
5、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①根据意愿安排
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以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就读学校。
②相对就近安排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2)引进高端人才、新冠疫情防控人员子女:持有烟台“优才卡”或凭组织人事部门发放的高层次人才证明,以及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立功受奖的人员,按其需求和意愿,安排在本市公办学校就读。
6、全部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三、报名入学流程
(一)报名
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报名将实行网上报名,完成入学信息提交、划片结果查询,就读学校确认等事项的“一链办理”。具体报名方式方法待招生平台建成完善后予以公布。我们将通过幼儿园、学校进行宣传布置,并函告各镇(政府)、街区(办事处),协助宣传。同时,也可关注“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今日龙口》、“龙口融媒体”等了解相关政策。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8514577、8777937进行咨询。
(二)报到
经审核符合相应学校入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或相关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中的要求,送其到指定的学校报到入学。
四、其他要求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另需提供居住证。
2.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中的派出所公章为准(因行政区划变动,以附件2所述各校的招生范围为准);房产证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以及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为准,不认可购房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的,在查看有关资料后,与街道、社区等联系,现场查验核实具体情况)。户口以入学儿童本人的户口簿为准,房屋产权证以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为准,如有入学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以结婚证、出生证明为准,不认可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等开具的关系证明。
3.初中入学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五四制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安排在本市初中一年级就读;六三制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家长意愿安排在本市初中一年级或初中二年级就读。
4.达到入学年龄,但因个人原因不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由其监护人到户籍地乡镇学校或教体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5.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按各招生学校的校舍数量、师资配备、生源情况等因素,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数量,各学校原则上按计划招生,对于生源数量过多、招生计划无法满足的学校,在入学资格相同的情况下,以该确定资格的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证件)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招满计划为止,未安排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如划片所在学校生源数量多,招生计划满额,学生可以申请到生源数量少、招生计划不满的学校就读。
6.未按规定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入学后又打算回相应学区学校或到其他学区学校就读的,如相应学校已达到招生计划数,则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就读。
7.允许双向选择的区域,只在相应学校有接收能力时允许双向选择,当相应学校无接收能力时,即不再允许双向选择,且只允许选择一次,选定后不再更改。根据上级要求,为控制大班额,将逐步实施多校联合划片招生,凡家庭住址在双向选择区域范围内,家长可在联合划片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和学校根据每年生源分布情况适时调整。
8、入学后,因户籍迁移、住址变化等原因申请转学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9、依法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满足其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10、依法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1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严格按《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教字2020【41号】)文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525—8514577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