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教字〔2021〕44号: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 05- 12 12: 5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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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烟教发〔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提出我市2021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持我市考试和招生录取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立足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构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招生类别计划

(一)招生类别。高中阶段招生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两大类。

1.普通高中包括: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统一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成绩进行统一录取。自主招生由学校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包括音体美等自主特长招生和基于“强基计划”的自主招生。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2号)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县及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中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的统招生计划面向我市统一划片招生,获批省、市级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称号的14所普通高中(见附件7),可面向烟台市范围招收具有获批项目专项特长的学生;获批市级艺术特色学校称号的11所普通高中(见附件7),可根据学校艺术特色项目建设需求,在烟台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

2.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3+4”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师”(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三年制中职和技工学校)。

(二)招生计划。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5724人,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下,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申报本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待烟台市教育局批准后另行通知),其他类别招生计划由省市确定,由烟台市教育局另行通知。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其中实施自主特长招生的学校,自主特长招生数量不高于招生总计划的5%。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考试报名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往届

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既无我市户

籍也无我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我

市户籍市外学籍的学生可回我市报考;无我市户籍但是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在我市有学籍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在录取时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市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全市统一在5月10日至13日报名。2017级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报名;参加历史、生物考试的2018级学生和参加地理考试的2019级学生由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我市户籍外地学籍考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确认的名单统一报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平台应用培训,确保每个学生能顺利使用平台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和填报志愿。

四、考试与评价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涵盖初中阶段的国家课程(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外),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2,我市将严格执行烟台市规定的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14个科目,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

2021年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阅卷,由烟台市教科院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区市分别负责学科阅卷工作。各参与阅卷工作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确保阅卷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基于学生成长发展事实对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核心素养和日常行为表现分析形成的系统记录、结论和判断,是培育学生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对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评定,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各学校要根据《龙口市2021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附件3),制定科学、详细、可操作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各初中学校要于5月30日前将《烟台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体评价表》报送市局基教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建立和完善初中学生成长档案。从学生入学起为每个学生建立统一的成长档案,严格规范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认定种类。

(四)成绩查询和复核。全市2017级考生6月28日上午8:30可采取微信、登录网址和“烟台一手通”APP三种方式查询成绩。具体方法见附件4。

五、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烟台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分批次依次录取新生。

(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8:30至7月8日17时。填报程序、方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4。龙口市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填报方法见附件9。

(二)录取程序和办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共分“3+4”本科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师、中等职业学校等四个批次。录取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也不得改录。各批次具体录取办法见附件5。各批次录取时间见附件4。龙口市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9。

(三)自主招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1〕2号)要求,各积极推进特色高中建设,通过招生录取改革,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招生办法,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再进行招生。学生本人自愿报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学校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市局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龙口市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学校党组织扩大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于5月14日前报市局审批同意后放可实施。

(四)落实优惠政策。我市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继续实施优惠政策,优惠办法见附件6。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敏感度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科室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细化各项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各学校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科室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多级考试信息管理与通讯网络,切实加强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规范管理、严格管理,确保考试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见附件8),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要求的行为严肃追责,公办学校取消评优资格,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压减直至取消招生计划。

(三)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组织工作。各相关科室和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详细的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中统筹做好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各种制度,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宣传,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家长告知书、校园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项招生具体政策,保障家长、学生的政策知情权。努力争取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对职业教育的宣传,要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等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就业前景,努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确保考试安全。认真做好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各环节保密工作。各相关科室和学校要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责任链条,保证考试安全。要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认真研判,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快速妥善处理。网上报名、阅卷、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网络安全及运行畅通;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做好招生考试平台的使用培训、安全运行、信息保密等工作。


附件一 工作日程安排.doc

附件二 烟台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doc

附件三 龙口市2021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

附件四 烟台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告知书.doc

附件五 烟台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doc

附件六 烟台市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优惠办法.doc

附件七 省、市级体育艺术专项特色高中学校名单.doc

附件八 烟台市高中阶段招生“八个严禁”.doc

附件九 龙口市普通高中统招生学区划分、志愿设置及录取办法.doc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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