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681F49852262Y/2021-25689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速递 |
龙口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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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服务人口、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增强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促进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 (二)坚持改革创新。紧扣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环节,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 (三)坚持便民高效。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四)坚持依法监管。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行“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对失信和欺诈行为“零容忍”,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行“全省通办”。在前期大力推进“全省通办”工作基础上,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重点领域,新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规范业务标准,明确实现方式、推进路径,2021年6月底前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 (二)拓展深化“跨省通办”。认真总结我省部署的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经验和做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2021年年底前实现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正常运行。同时,推动其他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四、业务模式 (一)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统一标准对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使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 (二)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互联网登录相关政务服务系统采用视频连线指导或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同步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 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三)推动“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四)宣传“掌上办”。以民生服务事项为重点,持续拓展“烟台一手通”APP功能应用,将“跨省通办”事项向“烟台一手通”APP归集、推送,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提升企业和群众掌上办事的获得感、体验感。 (五)引导“自助办”。丰富“跨省通办”服务模式,聚焦税务、社保、医保、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民生类、证明类,且便于自助办理的事项,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的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政银合作综合服务终端,扩大“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比重,打造办事不求人、24小时不打烊的“跨省通办”网点。 五、阶段任务 (一)认领通办事项。各部门按照“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要求,认领通办事项,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6月底前认领完成第二批107项“全省通办”事项,12月底前认领74项跨省省通办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实现形式。 (二)编制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制定出台“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服务标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1年5月底前)。 (三)设立线下通办专窗。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和有关专业大厅要设立“通办”服务专窗,设置醒目标识,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2021年5月底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领和梳理事项清单,压实责任,层层推进,建立工作台账。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加强不同部门、不同地域间协同配合,按照统一标准抓好任务落实。 (二)实施动态调整。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和群众需求,及时充实调整通办事项清单,将更多有需求有条件的事项纳入通办范围;通过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持续优化业务模式,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做好“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成效,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加强协调沟通。“跨省通办”工作是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全力推进工作落地。接到跨省业务时必须要及时与对方省市沟通,就办理事宜达成一致。不能把办理中的问题交给群众,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搪塞,要站在群众角度真正把实事办好,办事办实。 (五)强化督促检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对“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的督促调度,及时开展工作会商和情况通报,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事项认领情况、制定业务标准、线下窗口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附件: 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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