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18E/2021-29905 发布机构: 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有效性: 关键词: “龙口渔港”“应急预案”“防火工作”
标题: 龙口渔港、自然港湾、渔船停泊点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文号: 龙海渔〔2021〕15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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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渔港、自然港湾、渔船停泊点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龙口渔港、自然港湾、停泊点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龙海渔〔2021〕15号


1.总则

为了切实做好龙口渔港、自然港湾、停泊点内渔船防火和抢险救助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港口火灾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突出预防,强化监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做好渔船渔港防火及抢险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渔业安全。

3.组织宣传

3.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为加强渔船渔港防火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渔港码头的安全管理,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成立渔港防火和抢险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龙口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负责渔港防火的监督检查及日常性工作。沿海各镇街区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防火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工作部门,把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险情,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不负责现象。

3.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预防上多下功夫,积极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渔民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渔船值班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渔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能力,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在港渔船安全。

4.具体方案

4.1进一步完善港口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可,各种消防设施和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在任何状态下均能随时启用,以免贻误救火时间。

4.2经常对港内、停泊点内渔船进行检查,确保船只按规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管妥当。

4.3渔船必须留足值班人员,保证渔船24小时有人值班,任何船舶不得私自安装、使用不满足现行安全规则和规范要求,存有安全隐患的煤炉、电炉等,驾驶室顶部不得放置鱼网、鱼箱等物资,渔船进港后易燃物品一律在指定位置集中存放。

4.4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逻。

4.5停泊渔船必须服从调度员的指挥,在规定泊位靠泊,调度员应根据港口情况安排泊位,避免渔船停泊过于集中,以便在发生火灾进行紧急疏散。

4.6渔船失火后,值班船员应立即使用船舶现有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立即疏散渔船,拨打119火警电话,并报告单位领导,及时调用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及上报。

4.7火灾发生后,各地必须立即将有关火灾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判明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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