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672235945C/2021-28856 成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机构: 龙口市度假区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度假区政策文件《龙滨管发〔2021〕11号度假区全面实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12- 28 16: 16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依据《龙口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区实行田长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

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标。

(2)工作目标

到2021年7月底前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完善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完成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3)主要任务

1.全面推行“田长制”。以行政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单元,设置区、村(居)两级田长。

2.田长设置

二级田长:车静

三级田长:李春祥、卢发龙、王琦、李刚、张继红、王衍军

3.田长职责

田长制工作主要包括加强辖区内耕地保护、组织耕地保护巡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等任务,具体如下。

二级田长对度假区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三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及时处理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负责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负责定期召集三级田长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每季度向上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对下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三级田长对村(居)辖区内耕地保护负总责。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耕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建厂、建窑、建坟、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废弃物、污染物等破坏行为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行为,及时向上级田长、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或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对地块承包人、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承包人进行耕种,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每月向二级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三、决策依据

《龙口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龙滨管发〔2021〕11号度假区全面实行田长制实施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

度假区辖区内

五、重要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三级田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村级要建立田长制工作体系,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

2、加强督导考核。区田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巡查和督导,完善考核制度,形成日常监督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督导机制。要对耕地保护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督促村级有效落实田长制工作。

3、加强宣传引导。每个村居都要印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图,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标明保护范围和镇、村两级“田长”(网格员)及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耕地保护教育,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龙口滨海旅游度假区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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