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681F49852262Y/2021-28708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龙口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
|
|||||||||||||||||||||||||||||||||||||||||||||||||||||||||||||||||||||||||||||||||||||||||||||||||||||||||||||||||||||||||||||||||||||||||||||||||||||||||||||||||||||||||||||||||||||||||||||||||||||||||||||||||||||||||||||||||||||||||||||
为加强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市级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加强管理,督促政务服务部门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过程中用心用情、履职尽责,努力打造“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以下简称市“中心”窗口),主要包括: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办事窗口(以下简称进驻窗口)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的审批业务科室办事窗口(以下简称审批局窗口)。 (二)部门自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以下简称自建窗口)。 (三)镇街区建设的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以下简称镇街窗口)。 (四)城镇社区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以下简称社区窗口) (五)审批监管联动相关部门(单位),主要包括涉审批监管协调联动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的有关部门(单位)。 (六)其他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三、监督管理主要内容 (一)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按照有关规定选派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并明确窗口负责人;设置政务服务窗口的部门单位、镇街区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每季度分管领导到窗口带班、指导工作。 2.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按照联审联办有关规定,受理、办理、推送联审联办事项;进入服务大厅事项全部在大厅窗口受理办理,办件信息及时归集到政务服务平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全双百”“一链办理”“一业一证”“跨域通办”等改革任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服务指南、工作规范的编制;确保相关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网上咨询事项,按照帮办代办、即时应需服务等工作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有关要求,制定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并将服务指南摆放于大厅窗口显著位置,明确申请材料,出具各类通知书(单);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一次办好”等制度,提供延时、预约等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规范,对政务服务平台中介超市监管到位;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正面宣传,及时报送政务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开展政务服务上网运行工作。及时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调整更新和数据归集,确保上网事项要素完整、规范且符合改革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确保政务服务平台上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零跑腿、“一次办好”和即办件比例位居烟台市前列。 5.严格遵守作风纪律。深入推进作风大改进活动,持续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纪律建设,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打造一流服务品牌。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统一着装,佩戴党徽、工作牌;接待服务对象举止文明,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廉洁自律,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各类集体活动;按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合规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 6.加分项目。为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市领导批示事项、“跨区域”服务事项、特殊群体等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延时、预约等即时应需服务;政务服务信息被上级采用或被市级领导批示;有关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等;积极派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7.“一票否决”事项。对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制度措施不重视、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一票否决”;不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发生失泄密事件的,或故意泄露办事企业、群众私密信息,引起民事诉讼或重大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审批监管联动工作监管 认真做好审批监管配合联动工作。建立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机制,实行会商工作专人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按程序启动会商程序,认真提供会商意见建议、落实商定事项;为审批业务办理提供合法、高效的审批标准和流程、行业布局规划、必要的书面审查意见等数据资料;牵头或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厅外环节的组织实施;及时推送与审批相关的监管信息。 (三)政务服务“好差评”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将“好差评”工作作为业务流程的重要一环,做到一事一评,自建系统审批的单位要及时把办件数据归集到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政务服务数据全量归集,好差评全覆盖。“差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落实到位,整改结果要取得服务对象满意。 四、结果运用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全市各种类型的政务服务窗口、审批监管联动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得分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根据各季度评分结果确定年度政务服务工作得分,并作为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依申请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名单 2.审批监管联动部门(单位)名单 3.市级政务服务窗口监管评分标准
龙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依申请政务服务部门(单位)名单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财政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市应急管理局 市民政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教育和体育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龙口市委办公室 市档案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统计局 市医保局 残疾人联合会 市投资促进中心 市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2: 审批监管联动部门(单位)名单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教育和体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附件 3 政务服务窗口监管评分标准
备注: 1.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有市“中心”窗口、自建窗口的:最终得分=日常工作监管得分×70%+政务服务“好差评”得分×30% 2.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既有市“中心”窗口或自建窗口,又属审批监管联动部门(单位)的:最终得分=(窗口日常工作监管得分× 80%+ 审批监管联动工作监管得分×20%)×70%+政务服务“好差评”得分×30%。 3.政务服务部门(单位)没有市“中心”窗口、也没有自建窗口,仅属于审批监管联动部门(单位)的:最终得分=(60+ 审批监管联动工作监管得分×40%)×70%+政务服务“好差评”得分×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