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8344/2021-28242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关于做好《2022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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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驻龙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地将高龄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根据市政府《关于对老年人实行长寿津贴的意见》(龙政发〔2008〕3号)的规定,希望各级、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精神,认真履职尽责,现将《2022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发放给你们,请于 12月6日前完成高龄津贴人员的统计核准工作,将有关数据录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管理系统》,并将《2022年老年人高龄津贴新增人员登记表》(1份)、《2022年老年人高龄津贴注销人员登记表》(1份)、《往年老年人高龄津贴漏报补报人员登记表》(1份)、《2022年老年人高龄津贴汇总表》(1份)、《2021年10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1份)及镇(区、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收据一并交至龙口市卫健局老龄健康科(市行政中心147室)。 联系电话:8955712 联系人:孙巧宁、曹彦彬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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