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MB2831027J/2021-28612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龙执字〔2021〕29号: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守信激励政策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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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精致城市,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城市管理体系,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共享信用红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守信激励制度。 一、激励对象 龙口市内信用等级为AA、AAA级的个人及市场主体。 二、激励措施 龙口市内信用等级AA、AAA级的个人及市场主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信用报告,可享受以下激励措施: 1.城市管理领域评先选优同等条件下优先; 2.城市管理领域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同等条件下优先; 3.办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时享受绿色通道便利; 4.允许使用星级评价结果进行形象宣传; 5.减少日常管理检查次数。 三、信用有效期 因信用综合评价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为便于活动的实施与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定期与市社会信用中心核实信用等级变化情况。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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