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政策

发布日期:2021- 10- 30 15: 07      浏览量:

字号:

一、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

二、主要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受疫情影响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小微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 2020 年 2 月 4 日后到期的,可阶段性延长至 2020 年 6月 30 日。自动延期,无需企业重新申请。

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报到证未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毕业后未办理就业登记、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工商登记注册等信息(下同)。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自 2019 年 7 月起符合发放条件的即可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费减免期间,不再对减免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免征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

三、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资金。

四、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将原规定中的提交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更换成《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是否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工商登记注册等信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

五、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就业促进科 姚佳均 8548733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