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1-26812 成文日期: 2021-10-27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 2021- 10- 27 10: 2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发展数字经济,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中规模最大、表现最活跃、发展势头最好的新业态新动能,是新发展格局蓝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必将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仍然面临不规范、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电商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品牌意识不强,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计划我市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将我市打造政府、平台、电商、物流、银行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成为电子商务投资合作便利、产融创新突出、服务体系健全、营商环境规范且极具创新竞争力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环境在烟台市内走在前列。

三、决策依据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龙政发〔2015〕4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杭州等电子商务先进地区的相关政策、吸纳烟台市级和周边县市相关政策,并融合我市人才、税收、外贸、四新经济等政策,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是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在本地依法注册、登记、财务制度健全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五、重要举措

《意见》紧紧围绕“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实施意见编制中来”的要求,逐条落实到《意见》编制过程中: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先后赴杭州、厦门、福州等电商发达地区调研,为《意见》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采取走访+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调研座谈会十余次,深入调研代表性企业数十家,为《意见》编制打下了牢固的实践基础;三是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反复征求17个相关部门意见,聚众智、汇众力,编制过程中充分注重与我市战略部署、重要专项规划和政策文件紧密衔接,为《意见》落地夯实了工作基础。《意见》编制历时四个多月,于2021年10月正式印发。

六、有关政策扶持或优惠

《意见》共7部分,包括6类、17条对电子商务从业主体或发展业态的资金扶持政策,以及第7部分的附则:

第一部分是针对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针对集聚优质电商平台、自媒体、电商人才培训机构以及相关配套企业的电商园区(基地)、园区(基地)获得各级荣誉称号以及为我市做出税收贡献的从业主体明确了提供资金扶持的门槛和标准。

第二部分是针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扶持政策。

针对电商平台建设、运营、发展的从业主体明确了提供资金扶持的门槛和标准。

第三部分是针对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的从业主体明确了提供资金扶持的门槛和标准。主要扶持,建立建设市、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部分是针对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针对企业获得各级电商相关荣誉称号、自主品牌建设及推广、利用各类互联网手段或形式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企业明确了提供资金扶持的门槛和标准。

第五部分是针对电商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以鼓励我市专业培训机构及院校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实现人才本土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为重点,提出资金扶持政策。

第六部分是鼓励跨境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针对跨境电商新业态中各类不同的具体操作模式,提出资金扶持的门槛和标准。

第七部分为附则。明确了扶持政策的资金安排、排除范围、申报义务和适用期限。

七、文件实施时限

“意见”适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单位:龙口市商务局

联系人:孙盛旭

联系电话:0535-85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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