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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1004274930D/2020-16059 发布日期: 2020-04-24
发布机构: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乔丽等代表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 04- 24 10: 10 访问次数:

乔丽、于妮、胡英善、王延成、郑绪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学生放学时间和家长下班时间冲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是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面的责任,为给中、小学生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留下充足时间,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同时规定: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分别为初中生不超过8小时,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在此基础上制定作息时间。中小学生作息时间需要兼顾早晨到校时间和晚上放学时间,如果学校延迟下午放学时间就要推迟早晨到校时间,也会与很多家长上班时间冲突。

您对教育热点问题的关注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开展兴趣活动和引入托管机构这些做法都非常好,针对家长需求和我市实际,前期我们对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现状、存在的困难进行了调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指导意见,2019年8月底,市教体局、关工委、发改局、财政局和人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龙口市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东省和烟台市有关文件精神,经费主要可以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目前,财政补贴暂时有一定困难,社会赞助存在不确定性,服务性收费缺少相关收费标准,实际操作难度均较大。下步,我们将继续跟进协调,争取尽快解决实际困难,减少家长的后顾之忧。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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