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0-23559 成文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10- 30 14: 05 访问次数: 字号:[ ]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如下:

一、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依据和必要性

一方面,上级有明确要求,试点县市运行良好。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要求加快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烟台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对委托下放工作安排部署,9月6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烟民函〔2020〕91号),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烟台市已有芝罘区、栖霞市、开发区等区市开展了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加快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是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是针对社会救助对象分布点多、面广、工作量大而进行的一项创新性改革,有利于强化镇级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有利于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有利于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利益,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二、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工作目标

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街区,做到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的合理有效分离,全面扩大镇街审批权限,推进审核审批相统一,简化审核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的针对性、精准度;同时,强化市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社会救助监管程序,确保社会救助政策高效落实。

三、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范围和内容

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范围:按照上级要求,此次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3000元以下,含3000元)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级。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工作流程上。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困难群众救助直接向镇街提出申请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关口”前移,由原来的提交市民政局核对调整为镇级直接在智慧民政综合支撑平台发起核对委托,将原来的市镇分级审核审批调整为镇街直接审批,村居(社区)主动发现,帮办、代办,市民政局事后抽查监管,有效缩短了审批周期。城乡低保从申请到审批的时间缩短为20个工作日,特困供养办理时间缩短近一半,临时救助最快1个工作日审批结束,有效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

二是体现在工作职责分工上。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市民政局职责由原来的审批监管和工作监管转变为服务指导和常态监管,镇街职责由原来的受理、审核转变为受理、审核、审批,村级职责由原来的民主评议转变为协助配合,有效强化了镇级主体责任意识和村级配合参与意识。

三是体现在动态管理上。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镇街区可随时根据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类别和复核时限要求,对城市低保家庭原则上每月核查一次,农村低保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同时,镇街还能够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精准做好调整、变更和注销等业务。

四、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计划和步骤

此次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计划10月正式启动,分4个步骤推进:

1.动员部署。市政府批准后,计划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

2.宣传发动。市镇两级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

3.业务培训。市民政局组织镇街区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政策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

4.权限移交。经市政府授权后,市民政局与各镇街区签订行政权力委托协议,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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