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 龙口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 编号: | 48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闵中华、杨超、宋永雷、张强、杨爱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牟黄路和高速路绿化带补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年提案,部分道路的绿化带用地,自市政府租地以来一直未付租金,要求市里拨付荣乌高速,牟黄公路,264省道,滨海大道,608道绿化带土地租金。2016年市林业局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对相关道路绿化带的用地面积进行了实地丈量,今后市政府商议预算时,将这5条路的绿化带土地租金列入今后的财政预算,以后市里按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将租金总额发至相关镇街区,由镇街区组织发放。
以上是对您所提议案的答复,真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