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52639/2019-11127 | 成文日期: | 2019-04-29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社保基金运行 |
2018年度社会保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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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按照鲁人社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军转干部、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此次是连续第十四次上调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标准。本次调整惠及6.54万人,人均月增养老金125.28元,月需增发养老金820万元。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管理】 扩面征缴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地将社保政策进行了有效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参保续保的浓厚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对全市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合理下达扩面计划,采取“以大带小”的方式,把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扩面计划,做到应保尽保。2018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2.89万人,征缴保费12.51亿元,共为6.9万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待遇18.62亿元。 社保稽核 不断加大对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材料的审核力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缴费基数情况,确保企业足额缴费。努力优化稽核模式,积极开展“线上”社会保险稽核,督促参保不充分的企业应缴尽缴,不断提升当期征缴率。2018年,通过系统审核的企业121户,审核参保缴费职工34615人,其中查出少报漏报未足额缴费9031人,缴费基数745.9万元。稽核整改率达到100%。 基金监管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针对“权、钱、人”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建立风险预警预控机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良好运行。 经办能力建设 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加强制度建设、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真正发挥制度的制约管理作用,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实现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 2018年,居民养老保险共收缴保费2.32亿元,全市在保群众达到30.2万人,投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共为3690名群众发放丧葬补助费295.2万元,为11.73万名群众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1582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1772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 【工伤保险】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鲁人社发[2018]39号文件做好2018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一至四级伤残津贴、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护理费按68408元为基数调整,供养亲属配偶月增63元、其他亲属47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再增加16元。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 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51万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1.38万人,比上年度略升。全年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4.9亿元,同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各险种参保率继续保持100%。其中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86亿元,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的101.87%;征缴失业保险费0.08亿元,征缴医疗保险费1.03亿元、工伤保险费0.05亿元、生育保险费0.03亿元、职业年金0.8亿元,代收残疾人保障金0.05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 2018年,全面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发放率始终保持100%。自1月起按照上级规定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9330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了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养老金261元。自7月起为181名离休老干部办理了待遇调整手续,人均月增养老待遇608元。全年共有9736名离退休人员和950名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享受了社会化发放成果,累计支付养老金达7.3亿元。其中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85亿元、遗属及丧葬抚恤补助2260万元、离休老干部增发1-2个月生活补助费61万元。另外,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文件要求,自7月份起对2014年10月后的160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理顺,累计补发养老金22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