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18-24616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分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18-07-27 发布日期: 2018-07-27
有效性: 关键词: “食品安全城市”“意见”“创建”
标题: 关于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文号: 龙政办发〔2018〕66号 统一登记号
字号:
关于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龙政办发〔2018〕66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自2016年我市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食安龙口”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8年3月17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出台《关于命名第二批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市、区)的通知》(鲁食安委字〔2018〕1号),命名我市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工作,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现就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时代特征,凝聚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共识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个地方整体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有效举措。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可以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治理水平显著改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虽然我市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进入新时代,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企业层面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质量管控、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环境污染向食物迁移、食用农产品霉变等源头问题还较为突出,食品中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保健食品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从监管层面看,有些部门单位出现固步自封、松懈麻痹现象,工作不实不细,重形式轻内容,抓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 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不够,后处置不到位;监管工作碎片化,监管的专业化和有效性有待提升。从社会层面看,诚信体系还不健全,尚德守法氛围还不浓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还不够高,社会共治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不断拓展,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食品安全城市的声誉和社会认可程度,如果听之任之必将功亏一篑,必须正确对待,下大决心,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特别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把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基本判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创建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城市巩固深化提升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牌子经得起检验,得到群众公认、社会认可,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创建工作继续走在烟台市前列。

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这一总目标,以“食安龙口”建设为统领,以餐饮质量提升为主线,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照标准找问题,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整改、促提升,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带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尺,确保创建工作与群众期盼一致,把创建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以创建实绩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坚持高点定位。要牢固树立走在前列的思想,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工作标准,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实施精准创建,切实提高创建含金量。

——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强化监管,找差距、建台账、定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克难攻坚。

——坚持创新发展。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鼓励大胆探索,激发创建活力;要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制度、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创新,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示范的模式和经验,发挥立标杆、树榜样和示范引领效应。

——坚持求真务实。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各种扰民做法,坚决不搞“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不弄虚作假。脚踏实地搞创建,心无旁骛抓监管,扑下身子抓落实,凝心聚力促提升。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水平

认真落实省政府《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围绕全链条、抓重点、补短板、促发展,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提升工作。

(一)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含食用畜禽及其产品、水产品)源头治理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农业用水污染等问题。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严管农药销售使用,下大力气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假劣农资等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行健康种养殖、绿色防控技术,控肥、控药、控添加剂,规范农兽药使用行为;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行农产品追溯管理,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质量监测,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处罚到人,倒逼种植养殖源头加强质量管控。(责任单位:农业局、海渔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

(二)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考核评价标准》,加快市场升级和业态规范,科学规划建设新市场,高标准改造提升老市场。深入推进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快检全覆盖,逐步扩大“双证”制试点产品范围。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完善场内巡检和抽样检验制度,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场办、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区)

(三)全面提升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水平。扎实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全面推动大中型商超食品现场制售场所硬件改造,规范制售行为;落实超市主体责任,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特别是加强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管,着力提升肉菜质量安全水平;采取农超对接、厂超对接、厂场挂钩、基地直采等方式,推动优质农产品、品牌农产品、“三品一标”、“三同产品”进商场、进超市、进大型批发市场。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认真总结推广推行韭菜合格证、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的经验做法,以小产品撬动大监管,探索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的有效途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四)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把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抓手,强化落实措施,努力抓出成效。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学校、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的监管,全面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校园绿色餐饮行动、品牌食品和放心粮油进校园活动。着力抓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面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学校月度自查、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制度。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定期公布集中消毒单位名单。在旅游景区、交通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窗口”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擦亮“食安龙口”、“好客龙口”名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卫计局、粮食局、旅游局)

(五)全面提升“三小”规范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深入开展规范提升行动,加强食品摊点属地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登记备案管理,逐户建立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明确抽检重点和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快“三小〃示范点、示范园、示范街区的规划建设,引导集中集约发展。(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各镇街区)

(六)全面提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水平。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监管机制,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收集体系覆盖所有行政区域和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运营监管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处置及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责任单位:农业局)

(七)全面提升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水平。进一步扩大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范围,提高收集协议签订率和收运处置率。将餐厨废弃物处置纳入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完善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联合执法和考核约束,确保从餐饮单位到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闭环运行,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责任单位: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三、创新工作举措,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效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到位)的有关要求,确保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及辅助用房面积、办公设备、执法装备配备、人员到岗率等达到或超过国家指导标准要求。加强监管人员培训,规范基层监管行为,着力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快检室(车)作用,规范检验行为,切实提高食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通过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发放补贴、严格考核等机制,确保作用发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检验检测中心、各镇街区)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监管提质增效。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良好生产规范和风险管理措施,明确风险清单、关键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责任人,加强生产全过程管控。实施企业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强化企业自律、自控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全覆盖、多形式、标准化”的工作目标,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构建以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双随机检查为重点、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体系。要结合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食品添加剂不规范使用、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风险治理,创新监管制度,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局)

(三)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要强化底线意识,着力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整治力度。针对近年来发现的重点食品风险问题特别是重复性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逐批跟踪落实,重点加强和规范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材料报送、信息发布和定期调度通报。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工程,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对生产聚集区、重点食品品种、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和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的排查力度,早发现早防控,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海渔局、卫计局、教体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四)深入开展“守护舌尖”行动。在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着重抓好消费量大、风险高的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以及农村集贸市场、集体配餐单位、网络订餐等重点业态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一是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梳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以及监管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性特征,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清单,持续深入地开展专项整治,严防不安全食品下乡。二是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坚持标本兼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对标规范”行动。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问题的专项治理。四是认真开展“净网”行动。加强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开展现场审查,受理投诉举报,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降低网络食品交易、网络订餐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区)

(五)深入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食品产业是永远的朝阳产业,是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抓住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发展大局,找准工作定位,着力推进食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寓监管于发展服务之中,从规划指导、产业指导、品牌建设等方面入手,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集聚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要以“食安山东”品牌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持续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坚持点线面立体化推进,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政策支持,激发和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海渔局)

四、创新工作机制,共铸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要求,把巩固深化提升创建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摆到重要工作位置,作为食品安全整体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作为工作新常态。要加强党委、政府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调度,亲自挂帅出征。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其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到位。食安委要发挥总牵头、总调度、总负责作用,压实属地责任,压实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二)实行共治共享。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组织调动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媒体、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创建格局。发挥好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努力构建诚信守法环境,及时化解社会疑惑和不实传言,抵制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正面宣传与负面应对。要保持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坚持走群众路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知晓、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探索推进食安、农安、公安与法院、检察院的互动、连通,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三)实施精准创建。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和资源进行攻坚,以点带面,精准创建,使创建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要自我加压,按照高于严于国标省标的要求,进一步制定更高更严更细创建标准,促进创建工作提档升级,确保始终保持创建先进状态。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加大复制推广,形成放大效果和扩散效应。

(四)加强督导考核。每年省食安办都将组织食品安全城市抽查复审,对不能持续保持的,采取警告、约谈、摘牌等措施。围绕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市食安办要牵头抓总,把巩固深化提升创建工作作为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采取材料审查、专题调度、信息通报、实地督导、定向跟踪等措施,对镇街区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问题督查清单,督导整改完善。将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范围,采取集中督查、专项督查、挂牌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责任落实。强化问题追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进程或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后果的,将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 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