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18-24683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04-17 发布日期: 2018-04-17
有效性: 关键词: “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龙政发〔2018〕30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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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的通知

龙政发〔2018〕30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现将《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定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改善质量的供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烟台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推进龙口制造向龙口创造转变、龙口速度向龙口质量转变、龙口产品向龙口品牌转变,推动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为实现龙口率先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质取胜。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质量发展路径,全面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推进产品、服务、工程三大质量提升,着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努力打造质量品牌竞争新优势,在全面推动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

坚持创新驱动。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品牌创新、标准创新、技术创新,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建立企业主导的质量技术创新机制,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力。依靠质量形成竞争优势,增强全市产业、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固本强基。充分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深化质量理论研究,不断夯实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基础,提升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增强质量诚信意识,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加快质量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质量强市创建提供智力保障。

坚持质量共治。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质量强市建设。突出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发展质量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质量总体水平的满意度。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趋于完善,质量基础保障更加有力,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更加显著,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质量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显著增强,全市整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层次,广大群众对质量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显著提升。

2.分类目标

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市级以上抽查合格率达到 95%以上。农产品、食品等重要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左右,打造“食安龙口”品牌。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培育出一批质量水平高、品牌影响力大的产品。

工程质量目标: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不断加强建筑质量监管,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确保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不断提高。建设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施工许可、报监等开工前手续办理齐全率)达到100%。 推进采纳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房屋住宅性能,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泰山杯”,打造一批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服务质量目标:服务质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在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在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顾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7%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质量竞争新优势

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完善标准化政策保障体系,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推进标准化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具有龙口特色、省内领先的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支持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实施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和联盟标准。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标准实施和监督机制,完善对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督查、调度和反馈制度,不断提升标准的供给质量和水平,推进标准化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

到2020年,参与各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组织10个;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220项,省地方标准达到7项,团体标准2项。

一是实施“标准化+制造业”行动,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动能提升工程、产业提升工程,搭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积极开展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着力提升“龙口标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积极推动科研、标准、产业化三同步。以高端铝材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和现代化工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升标准体系整体水平。鼓励企业研制、实施绿色低碳及节能减排标准,利用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倒逼机制,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支持企业和园区创建资源再生利用、资源循环化利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二是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行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结合“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和“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工作开展,在农业生产领域,重点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追溯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化进程,积极开展苹果、大樱桃、蔬菜、葡萄等高效特色农产品和茶叶、种子种苗等新兴产业农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在渔业生产领域,重点推进海参等海珍品海水养殖产品技术标准和规范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在林业领域,研究探讨低产林改造保障、林业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等技术标准,建立林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的研制,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地方及行业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围绕果品种植、畜禽养殖、造林营林等领域,开展农业标准化综合体建设,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三是实施“标准化+服务业”行动,不断引领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围绕全市产业实际和发展方向,在现代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组织制定、实施一批服务业标准。研究或参与制定、实施基于网络营销的品控、包装、储运等相关环节的电子商务操作标准。建立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着力在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组织制定、实施一批标准。积极开展服务业企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业企业的发展层次。

四是实施“标准化+新型城镇化”行动,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以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停车设施、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为重点,大力研究、实施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管理服务标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加强绿色城市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绿色交通、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绿地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加强绿色城市建设标准研制与实施。加强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开展市政综合监管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监理、评价和验收等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化体系,大力推广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建立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市发展更加科学合理。

五是实施“标准化+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行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贯彻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等相关标准和措施,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研制和推广实施,全面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

六是实施“标准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行动,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高。引导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通过引用标准,增强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度;通过实施标准,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围绕规范行政审批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研究制定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标准,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围绕推动基本公共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最低供给规模与质量标准,实行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标准和建设标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改善民生。

(二)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质量供给水平

引导产品、服务、工程等各个领域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构建“放管服”三位一体质量工作格局,全面推动质量提升。

一是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广泛开展大规模的质量知识培训,在各行各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政府质量奖企业和质量管理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建成一批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作为质量对比提升的培训交流基地、人才育成基地、管理示范基地和催化辐射基地。加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辅导诊断,倡导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各项基础工作持续巩固。

深入开展质量科技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创造经济发展新优势。围绕高端铝材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和现代化工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着力通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品种更新和质量提升。结合丛林集团“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产品质量。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科技攻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企业,造就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创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完善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体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成效。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督,保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现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可追溯;探索建立产地质量证明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薄弱环节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行业“潜规则”。围绕重点工业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构建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积极做好风险信息的收集、监测、研判、预警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推动工程质量提升。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工程发包方式。简化企业资质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工程建设标准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力度,规范备案程序,严格备案条件,切实保障工程质量。落实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人责任制,简化招投标程序,推行电子化评标,加大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合理最低价中标试点,引入差额担保、全额担保等经济手段,制约恶意低价中标等行为。

完善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健全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建设监理标准规范,提升施工阶段以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为主的基础性监理工作质量水平。健全与工程总承包方式相适应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分包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劳务作业班组向专业作业企业发展,形成总承包企业“少而强”,专业承包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多而专”的合理结构。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和监督模式,保证质量监督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编制和检查装备,强化监督机构考核,提升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突出抓好对重点项目的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的监督。强化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实施奖优惩劣、差别化监管,将检测机构信用行为与资质增项、行业评估直接挂钩,实现守信得益,失信惩戒。大力开展检测市场执法检查,加强检测过程和行为监管,全面提升检测机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完善监督与检测联动机制。

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精品工程创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狠抓参建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任落实,完善建筑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城建档案登记、查询机制。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精品工程创建工作,逐步缩小地区工程质量差距,落实优质优价政策。

三是推动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动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围绕金融、现代物流、商贸、互联网和信息服务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围绕旅游、养老、健康、文化、大众餐饮等领域,培育形成一批精品服务项目和服务品牌。推动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鼓励和支持服务企业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推动服务业聚集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推动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服务质量对比制度。在物流、金融、商贸流通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比对活动,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遴选一批质量领先、管理严格、公众满意、适宜推广的服务标杆。

探索开展服务业评价及信用奖惩制度。在交通运输、金融、信息、商务、旅游、体育、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推进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健全服务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服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鼓励企业公示服务质量标准,做出优质服务承诺,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信用水平。开展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针对生活性和生产性服务业,开展重点行业满意度统计监测,建立部门通报和社会公开制度,定期评估分析服务领域质量状况。探索开展“民生服务”满意度测评,动态监测和发布民生服务质量状况。

四是强化质量工作执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实施质量提升提供法律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建立部门间联合办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积极推动质量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努力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确保我市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的应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三)着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

以建设品牌强市,打造品牌龙口为目标,围绕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不断完善全市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品牌竞争优势,全面提升以品牌为核心要素的城市竞争力,为加快推动全市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率先走在前列提供新动能。

到2020年,全市品牌数量大幅增加。山东名牌产品力争达到65个以上。新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15个。国内注册商标总数达到7200件以上,力争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14件,并组织申报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1件中国驰名商标,力争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件。力争泰山杯工程达到3个以上,省优质结构奖达到6个以上,烟台市优质结构工程达到150个以上。品牌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世界品牌价值500强的企业力争达到1家,进入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的企业力争达到1家。力争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实现突破。“全国交通和包装铝材及制品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龙口出口铝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第四批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交通铝材产业)”全部通过验收;力争“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铝及铝型材)”通过验收。品牌贡献率显著提高。到2020年,品牌企业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前5位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同行业比重进一步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一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将品牌作为最高竞争战略,制定完善适合本企业的、具有独创性和吸引力的品牌战略,并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实施、系统推进。将品牌战略渗透到企业运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建立以品牌战略为导向的机制流程,围绕品牌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落实情况跟踪评价,持续提高。完善企业标准、质量等品牌基础建设,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稳定性、可靠性,多出优品,打造精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精心打磨产品和服务,靠产品的实力征服市场,赢得消费者满意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研究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通过持续创新提升品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品牌社会形象。

二是突出品牌培育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品牌发展的规划,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以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鲁班奖、中华老字号为代表的品牌争创,在引领全市企业品牌建设上台阶、上水平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制造业方面,突出我市工业的比较优势,加大对航空航天铝材料、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品牌创建支持力度,促进龙口产品在高端领域的推广。鼓励企业共建品牌联盟、抱团开拓市场,主导或参与国内、国际行业标准制定,提升品牌竞争力。服务业方面,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融合,重点围绕现代物流、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行业加快品牌培育;注重围绕居民对生活性服务业需求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大旅游、养老、健康、文化、商贸餐饮、房地产等行业的品牌培育力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农业方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发挥我市适于水果生产的土地和气候条件、盛产水产品的海域和勤劳智慧的农民群众等优势,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创建,着力发展安全、特色、高品质的农产品。加快提升烟台苹果、龙口粉丝、桑岛海参等一大批知名品牌的影响力,积极推动这些产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打造能在国际上叫得响的品牌。国际自主品牌方面,加强合资合作过程中品牌保护和管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联合以及委托加工等方式,并购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国际知名自主品牌。区域品牌方面,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突出城市转型、文化传承、发展特色、品牌优势,推进区域品牌创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互动。加大传统知名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价值挖掘,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突出汽车及零部件生产、高端装备制造、果蔬粮油深加工、农业产业化等产业,推动名企、名园、名基地、名社区发展,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

三是优化品牌发展环境。整合各项品牌政策,强化对品牌建设工作的引导激励。引导企业运用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注册等方式保护品牌。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反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快建立我市知名品牌数据库,完善品牌维权网络,强化与外地的配合协作,探索建立共同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品牌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联手打击各类品牌侵权行为,协助我市品牌异地维权。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保护和司法维权保障的“三位一体”品牌保护体系。加快推进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品牌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强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开展品牌主题宣传,讲好龙口品牌故事,多渠道宣传品牌建设取得的成果。通过市场手段加大对全市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鼓励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核心价值观的锤炼,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播,进而提升品牌价值,放大品牌效应。

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品牌经理专业培训,提升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品牌建设的认知。推动高等院校开展品牌学科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品牌专业。鼓励社会研究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品牌建设研究,开展品牌从业人员培训,为创建知名品牌提供人才支撑。

(四)全面强化质量基础建设,夯实质量工作根基

将强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作为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市的重要资源,通过改革创新、增加投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加快构建适应全市实际情况的现代化质量技术基础体系,加强NQI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一是夯实计量技术基础。构建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到2020年,建设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55项。强化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积极引导各计量技术机构加快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力度,不断提高计量标准水平。探索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以及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技术。提高能源资源计量服务能力,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实时采集信息平台。优化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推动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按照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推动大、中型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帮助小型企业落实计量检测规范要求。

二是夯实认证认可技术基础。围绕新材料、新技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节能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到2020年,全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争取达到600张,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达到180张,争取打造一批社会公信、具有广泛市场影响的自愿性认证品牌。推动认证在政府质量考核、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总结推广一批政府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实践的典型经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认证国际合作机制,推动认证标准、规则和结果的协调互认。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质量认证,提高国际市场信誉度。

三是夯实检验检测技术基础。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规划建设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建立健全与全市产业布局相一致、与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相吻合、与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检验能力。进一步加大为企业提供分析、测试、检验、计量、标准化等全链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和标准化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紧紧围绕食品、日用消费品、农资、儿童玩具等民生消费安全领域,开展质量风险因子的评估分析与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加强风险点研判与风险监测。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监管,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提升社会公信力。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发展,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区域检测品牌。

(五)积极推动质量共治,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履责、承诺制度,积极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切实降低质量风险和质量损失。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用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指导省(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

二是加强宏观质量综合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积极参与开展烟台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充分发挥12315热线、12365热线及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质量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对不能保持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其退出市场。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做好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快构建质量信用体系。完善工业产品生产领域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重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达85%。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推动建立质量守信激励机制、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全力打造信用龙口。开展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讲信誉、守规则、重质量的氛围,力争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城市。

四是强化质量基层基础建设。高度重视基层面临的质量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的矛盾问题,进一步树立向基层倾斜、向基础倾斜的工作理念,在政策制定、人员保障、财政投入、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优先满足基层工作开展需要。注重基层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对基层的业务培训、人才培养、装备配备力度,全面提升履职综合保障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关注解决基层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调整工作措施,形成更贴近基层、更突出重点、更注重效率的工作制度。

五是积极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利用各类媒体,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倡树精益求精的工匠文化,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素质。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质量活动,努力将城市质量文化的精神内涵融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广泛开展公益性和群众性质量文化活动,推进质量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实现质量文化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纲要完善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领导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议事规则,统筹协调质量发展全局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推进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纲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落实质量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落实质量发展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制定具体质量工作措施,使近期要求、实施步骤更有针对性。按照“任务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核化”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实施督促检查、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目标任务完成。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工作实施成效。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强化部门间政策协调,形成有利于质量强市建设的政策环境。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强市工作的扶持力度,将纲要实施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并形成稳定投入机制,确保质量发展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四)加强人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各类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快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质量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完善人才科学评价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进人才服务保障措施,调动各类质量人才的积极性,促进人才队伍与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市政府办电话0535-8547708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可以到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政府办公室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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