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18-24587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政府 体裁分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18-02-08 发布日期: 2018-02-08
有效性: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意见”
标题: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文号: 龙政发〔2018〕1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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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龙政发〔2018〕1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度第一期市政府党组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3个方面9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现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黑体字为牵头部门,下同)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到账外资和进出口平稳增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引进国内资金增长8%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7.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5‰以下。(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9.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环保局、发改局)

二、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阶段龙口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大力实施动能提升工程,持续增强经济发展驱动力

1.主动适应消费结构和消费主体新变化,着力提升消费环境,巩固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发展高端消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70亿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85亿元,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商务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办等负责)

2.突出抓好总投资566亿元的73个市级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持续扩大先进产业、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投资规模,在市政工程、医疗卫生、社会养老等方面更多采取PPP模式,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等负责)

3.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大宗商品进口,鼓励发展外贸新业态,加快实现外贸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着力强化出口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性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局等负责)

4.完善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牵手计划”。推动龙口企业与名校名院名所紧密合作,充分发挥科技与人才(美国硅谷)交流中心和市政府科技顾问团作用,组织更多“高精尖缺”人才来龙推介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服务。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开展合作,全力争取科技部大数据研究院落户龙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负责)

5.打造创新载体,深入实施“星光计划”。拉开省农高区建设与发展框架,带动农业及相关领域向高端发展,尽快成为我市新的增长极。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园、嘉元创客中心等“双创”载体建设,新增院士工作站等烟台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8个。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发改局、农高区、高新区等负责)

6.壮大创新动能,深入实施“攀登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领军企业,全年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23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到54.7%。(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等负责)

7.引聚创新人才,深入实施“聚才兴龙”工程。健全精准引才机制,引进各类人才220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2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负责)

(二)大力实施产业提升工程,持续增强实体经济竞争力

8.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数字化设计、自动化生产、信息化管理、网络化协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等负责)

9.推动高端铝材料产业向国际、军工、尖端进军,扩大在汽车、高铁、船舶、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向部件化、总成化迈进,加快突破整车生产;推动高端装备产业持续提升智能制造和集成配套水平,争取更多龙口装备走向世界;推动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绿色化、集群化,加快打造国内重要的高端化工新材料基地;推动食品加工及存储产业融入互联网思维,精准定位产品,大力拓展市场;推动精纺服饰产业加速向科技产业、绿色产业、时尚产业升级;推动轻工及文化用品产业充分彰显特色、不断壮大规模。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入150亿元,上述七大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提高到83%。(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等负责)

10.突出抓好航空材料产业园、道恩新材料产业园、阿波罗生物制品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3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开发区、徐福街道等负责)

11.深入实施“三品”战略,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全年争创山东名牌1件以上,申报马德里国际商标2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12.坚持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双轮驱动”,以专业化提潜能,以品质化提价值,大力拓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持续提升商贸流通、住宿餐饮、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商务局、金融办、民政局、旅游局等负责)

13.支持中储能源交易中心和恒通无车承运平台加快拓展业务,抓好道恩化塑云商、恒泰物流园扩建等项目建设,确保新农贸市场一期、中允大厦等项目建成运营。(责任单位:开发区、高新区、东江街道、东莱街道等负责)

14.年内,服务业增加值突破500亿元,电商交易额达到17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市联社等负责)

(三)大力实施三农提升工程,持续增强乡村振兴发展力

15.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科技、服务五大体系建设,稳定粮食生产,优化农业结构,推动传统渔业向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和海产品深加工转型,促进农业生产由增产向提质转变。(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粮食局、海渔局等负责)

16.全年新增“三品”认证农产品5个、水肥一体化面积2.1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37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务局等负责)

17.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为抓手,设立专项引导资金,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进军农业“新六产”,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市联社等负责)

18.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档升级。年内,打造美丽乡村示范镇2个、建成镇3个、特色村10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环保局、农工办、各镇街区等负责)

19.抓好中心镇和示范镇建设,带动其他镇街因地制宜发展产业、聚集人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20.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营造崇德向善的淳美乡风。(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镇街区等负责)

21.全面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区等负责)

22.年内,村级公路网化工程全面完工,改造农厕15596栋。(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各镇等负责)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民技术培训1万人次以上,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提高农民致富技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局、农机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四)大力实施港口提升工程,持续增强临港产业承载力

24.推进设施兴港。做好龙口港4个10万吨级泊位建设、1个10万吨级泊位改造、15万吨级航道拓宽、通港铁路二期及龙口LNG接收站码头建设等前期工作,启动客滚码头改造工程,确保10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改造竣工投产,探索推进30万吨大港码头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开发区、龙口港集团等负责)

25.推进产业兴港。支持龙口港加速扩展贸易平台、物流金融、第四方物流等业务,加快推进保税物流中心报批工作。全力推进乙烷综合利用、英国GPS油气储运、荷兰皇家孚宝油品及仓储、恒通仓储中心、齐港罐区二期、龙达木业国家级木材深加工产业基地等项目,大力培育临港制造、临港化工、临港能源、临港物流四大临港产业集群。年内,确保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9500万吨,港口及临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亿元。(责任单位:交通局、开发区、商务局、龙口港集团等负责)

26.推进开放兴港。引导龙口港和南山集团积极引入战略合作方、投资方,加大港口建设投入,探索港口及临港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商务局、开发区、龙口港集团、南山集团等负责)

(五)大力实施城市提升工程,持续增强城乡发展统筹力

27.高标准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修编,确保规划实施刚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等负责)

28.全力推进九北、曲家等10个片区、1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8个老旧小区改造,打通实验路和怡园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东莱街道、龙港街道、东江街道、新嘉街道等负责)

29.抓好市民活动中心建设,启动新源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东莱街道、财政局、商务局等负责)

30.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平方公里,实施通海路、牟黄公路等道路亮化和西城公园等城市绿化工程,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管道天然气用户5000户、城市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公路局、东莱街道、龙港街道、东江街道、北马镇、供电公司等负责)

31.开工建设环渤海潍烟高铁,2021年建成通车;开工建设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020年建成通车。龙青高速年内建成通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等负责)

32.实施6条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抓好206国道龙口段和石黄公路西段大修改造,确保完成五蒋公路北路至蒋家段、黄田公路常伦庄至田家段、屺阜公路邢家至上夼段3条农村公路大修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公安局、东莱街道、东江街道、开发区、龙港街道等负责)

33.以文明城市提升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市民素质提升行动,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和文明示范点位打造,强力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农贸市场、城乡环卫、户外广告、社区小区等领域的城市顽疾,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办、各镇街区等负责)

(六)大力实施改革提升工程,持续增强体制机制新活力

34.扎实做好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自主改革事项,率先释放改革红利。(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等负责)

35.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负责)

36.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税、乡镇(街道)行政管理、环保执法垂直管理等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环保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37.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容缺审批、并联办理”推进力度,扩大“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清单范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政管办、编办等负责)

38.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序实行“证照分离”,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不断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39.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责任单位:市政管办等负责)

40.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继续抓好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等负责)

41.实施盐业和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编办、盐业公司、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负责)

42.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负责)

43.做好科技、文化等其他领域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广新局等负责)

44.深化金融改革,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政银企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切实发挥融资性金融机构作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创投、担保、再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新设立1户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引进商业银行1家以上,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家,2家上市企业实现再融资,全年从资本市场融资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等负责)

45.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大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经信局、公安局、银监办等负责)

(七)大力实施开放提升工程,持续增强资源要素聚集力

46.出台市场化招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签约中介机构和三支专业招商队伍作用,围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大力推进专业招商、委托招商、精准招商,全年争取签约市场化招商项目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等负责)

47.突出抓好总投资51亿美元的8个重点在谈外资项目,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投资促进局、开发区、高新区等负责)

48.加快拓展投资基金、外资并购、境外上市、融资租赁等多元化引资渠道,积极引进生产性服务业外资项目,鼓励外商投资旧城旧村改造、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负责)

49.实施品牌出口增长行动,推进出口转型升级,扩大支柱产业出口规模,提高出口质量和附加值,鼓励更多企业建设“海外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负责)

50.鼓励园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培育优势产业,提升承载能力和开放水平。(责任单位:商务局、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农高区等负责)

51.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清费政策,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口岸办、海事局、海关、边检站、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八)大力实施环境提升工程,持续增强区域发展绿动力

52.加快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做好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农业局、经信局、发改局、海渔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53.保持环保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等负责)

54.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取缔和燃煤小锅炉“清零”成果,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汽车尾气、扬尘等污染,确保完成煤炭消费量压减和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任务,力争全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55.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启动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完成一污提标扩能、二污扩建和泳汶河、海岱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抓好矫家河整治和黄水河生态湿地建设,力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黄水河、泳汶河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环保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56.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任务,认真抓好限养区、适养区污染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业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57.持续推进净土行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局等负责)

58.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耕地质量,着力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业局等负责)

59.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加快实施开发区北部海岸线修筑保护二期、三期工程,继续整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2万亩,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责任单位:市海渔局、林业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九)大力实施民生提升工程,持续增强公共服务保障力

60.全年安排民生投入70.2亿元,继续办好为民服务实事,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等负责)

6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坚持提标与扩面并举,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个人账户落实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适时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等负责)

62.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认真做好对口扶贫协作工作。(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发改局等负责)

63.发展慈善事业,搞好爱心捐款活动,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负责)

64.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实现每个镇街一所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实施新民学校新建和培基学校扩建工程,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等负责)

65.加快建设健康龙口,统筹发展群众体育和健康教育,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促进示范市和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继续办好龙口国际马拉松比赛。(责任单位:市卫计局、教体局、各镇街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负责)

66.抓好中医院改扩建工程,启动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前期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等负责)

67.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市建设,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和“居家养老+医疗网络”模式,抓好社会福利中心、中心敬老院及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康养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市卫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68.提升康宁家园服务功能,实施“春苗阳光”儿童康复工程,开展残疾人从业创业“春雨行动”,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更多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等负责)

69.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护文化遗产,繁荣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升级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50个,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等负责)

70.积极发展双拥共建、史志档案、外事侨务等事业,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妇联、团委、侨联、残联等负责)

71.继续搞好“七五”普法,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负责)

72.加快实施“天网”工程,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严厉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负责)

73.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工会、团委、妇联等负责)

7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镇街区等负责)

75.强化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做好气象服务、防震减灾、森林防火等工作,依靠驻军和预备役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气象局、地震局、林业局、人武部等负责)

76.坚持严字当头、安字托底,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面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等负责)

三、努力建设适应新时代形势任务要求的人民政府

1.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负责)

2.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负责)

3.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公务员牢记使命、强化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负责)

4.完善考核制度和问责机制,问责为官不为,惩治为官乱为,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地落实。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让广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考评办等负责)

5.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树立问题导向,拧紧责任链条,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政府工作责任一起落实。(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等负责)

6.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再次总体压减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负责)

7.加大村居干部审计力度,抓好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等负责)

8.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零容忍”惩治腐败。(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委等负责)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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