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973T/2018-08721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发改局 | 组配分类: | 批准服务指南 |
权限内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目录外)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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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目录外)备案 编码:3706811000202 二、 实施机构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 申请主体 在龙口市范围内新上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 受理地点 龙口市港城大道文化广场三楼 五、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六、 办理条件 1、符合宏观调控政策; 2、 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 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 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6、 项目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七、 申请材料 1、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2份 申请人出具) 2、 承办单位打申请 [题目:关于**项目的立项申请,眉头: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件 申请人出具) 八、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 咨询电话 0535-8548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