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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1004274973T/2018-08721 成文日期: 2018-12-24
发布机构: 龙口市发改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权限内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目录外)备案
发布日期: 2018- 12- 24 14: 3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  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权限内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目录外)备案

 编码:3706811000202

二、  实施机构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  申请主体

在龙口市范围内新上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  受理地点

龙口市港城大道文化广场三楼

五、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7月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六、  办理条件

1、符合宏观调控政策;  

2 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 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 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6 项目信息真实、合法、完整。

七、  申请材料

1、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2 申请人出具)

2    承办单位打申请

[题目:关于**项目的立项申请,眉头: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原件 申请人出具)

八、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九、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  咨询电话

0535-854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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