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18-24573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减灾救济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11-29 发布日期: 2018-11-29
有效性: 关键词: “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服务管理”
标题: 关于印发《龙口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龙政办发〔2018〕129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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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口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口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8〕129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龙口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龙口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8〕4 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13号)、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建立完善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救治救助,综治、公安、人社、民政、财政、卫计、残联等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与服务管理机制有效运转。到2018年底,实现建档立卡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全部免费救治;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建立完善精神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机制,配齐配强精神卫生队伍,专业防治机构配备精神科执业资质的医师达到5人以上,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3.8名/10万人。完善并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本市范围内精神障碍预防、诊疗、紧急处置与疑难病转诊和对基层培训指导职能,积极配合烟台市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发展,提高全市精神病防治诊治水平。(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二)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减轻患者负担。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患者使用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 10%。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按床日”结算,并根据实际适当提高定额标准。对符合转诊条件在异地就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按照我市转诊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三)完善联动救治保障机制,推动免费救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的救治救助保障机制。

1.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方案、单病种收费标准,明确实施临床路径,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格控制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医疗救助信息共享;民政牵头,与卫计、残联共同负责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为居家患者建档备案,提供随访和康复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患者通过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仍需患者个人支付的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由市财政给予兜底补助,列入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实施分类救治与管控措施,降低肇事肇祸发生率。

1.要加强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摸排管控,对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发生危险性行为的,要会同其监护人、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协助监护人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可依法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后,要将其送至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执行强制医疗。(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至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进行诊断和救治,对经治疗具备出院条件、能够找到居住地和近亲属的患者,救助管理机构要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并协助返回居住地,由社区(村)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协助其近亲属进行监护。(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患者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对失访的患者,要及时通知辖区民警、综治网格员及社区(村)两委。首次随访或病情需要、以及对于不同意接受社区服务管理、拒绝随访或拒绝面访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辖区民警、综治网格员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共同完成随访。对病情不稳定的,要及时建议监护人进行治疗或转诊,患者出院后直接纳入社区管理。贯彻执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维持治疗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患者用药管理。(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4.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过治疗具备出院条件的,其近亲属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使患者感受到家庭温暖,能够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要追究相关监护人责任。(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五)强化政策宣传和家属教育,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卫计、综治、公安、民政、人社、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要将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点信息、有奖监护、救治救助、医疗保险、残疾康复等政策形成“明白纸”,通过患者就医、随访、排查、康复、扶贫与救助等多种途径发放给患者及其家属,定期开展家属教育。要重点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救治救助政策信息和申请渠道,引导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随访服务,教育家属及早发现患者自伤、自杀和危害他人及公共安全的风险,在患者病情变化或遇到困难时及时向精防人员、民警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求助。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在发布、传播精神卫生相关事件和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中要注意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规范对外报道。(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

(六)贯彻有奖监护政策,探索商业保险模式。市综治办要会同公安、民政、财政、卫计、残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奖代补”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奖补对象,将危险性评估 3 级及以上和有潜在风险的患者纳入财政奖补范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2400元的国家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实施有奖监护。家庭无监护能力的,由社区(村)或单位落实监护人,为每个监护人配备 2 名以上协助监护人。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完善贫困患者大病救助保险,发展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伤害责任保险、职务意外伤害保险等多种形式的险种,充分调动患者监护人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将各类风险隐患纳入保险范围,通过保险有效减少损失。(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机制,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12月6日前制定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探索研究政策措施,统筹发展,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卫计局负责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负责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健康服务工作。协助市综治办、财政局做好资金预算,提供预算依据。市综治办负责落实有奖监护政策,完善“双网格”工作机制,牵头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社区关爱帮扶小组,组织小组成员进行日常疑似患者发现、随访管理、康复等内容培训,各镇街负责具体落实。市民政局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牵头落实《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市人社局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政策落实,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市公安局负责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摸排管控,做好被依法拘留、逮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协助监护人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市残联负责协助残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市物价局负责监督执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相关经费并督导使用。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内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部门牵头与协调机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部门间职责互有交叉,要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必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文中责任部门是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现工作目标。

(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卫计、综治、公安、民政、残联、人社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市卫计局要与公安、综治之间的信息交换,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其他部门间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市卫计局要做好患者基础信息采集与分类管理,每次随访时按要求进行危险性评估,对评估发现的 3 级及以上的患者及其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立即向公安、综治推送信息。在信息交换过程中,各相关机构应保护患者及其监护人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五)强化督导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因工作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监管不落实、救治救助不及时,导致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恶性案事件的区域和单位,由市综治办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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