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18-24581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经济体制改革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11-26 发布日期: 2018-11-26
有效性: 关键词: “调整”“行政权力事项”“通知”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文号: 龙政发〔2018〕93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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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龙政发〔2018〕93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烟政字〔2018〕67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市政府决定,共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4项,其中:取消11项、调整3项。

本次调整暂不公布调整后的《龙口市行政权力清单》和《龙口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调整后的清单和目录内容在“龙口市机构编制网”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要完善事项调整后的办理程序,落实经费保障、技术支撑、指导培训等措施,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实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需要使用国家统一信息系统或者与中央部门进行业务对接,以及需要征求省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意见的,要积极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沟通衔接,避免因事项调整影响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实施。要依法履行对承接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尽快完善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对取消的事项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要及时对本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随机抽查、一次办好等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清单网站和山东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

 

附件:龙口市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pdf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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