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 05- 14 16: 4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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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第十八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7个方面86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现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顺应新常态的趋势特征,在促进供需平衡中稳定经济增长

1.推进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转移合作、依法取缔,消化“三高两低”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市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等负责。黑体字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结合推进“三个市民化”和引进人才,加快解决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市建设局、人社局、公安局等负责)

3.采取重组重整等多种措施,加大企业解困力度,降低企业杠杆率。(市财政局、发改局、金融办、经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负责)

4.继续深化降低企业成本行动,以更大的力度减税、降费、降低要素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市物价局、经信局、人社局、地税局、国税局、编办、供电公司、财政局、人民银行、海关、检疫局等负责)

5.实施“牵手计划”,推进龙口企业与名校名院名所的紧密合作,设立美国硅谷龙口科技人才交流中心,新认定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各1个。(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等负责)

6.实施“星光计划”,突出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兰高青年科技创业园、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电商创业服务中心和创业中心建设,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扶持发展“四新经济”和“四众模式”,深度激发企业家和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争取科技孵化器有效孵化面积突破2万平方米,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230家。(市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高新区、兰高镇、市联社等负责)

7.实施“攀登计划”,推动有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为创新型领军企业,争取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到54.5%以上。(市科技局等负责)

8.实施“聚才兴龙”工程,健全人才流动、评价、激励机制,培养引进领军人才、青年骨干和优秀科研团队,倡导“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的运作模式,确保全年引进各类人才2000人以上,其中高层次人才200人以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教体局、公安局等负责)

9.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效率。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切实发挥各类融资性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发展创投、担保、再担保和融资租赁业务,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新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家,完成30家规模企业规范化改制,争取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家以上,2家以上上市企业实现再融资。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公安局等负责)

10.认真落实各级促消费、扩内需的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安全、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巩固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38亿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8亿元。(市发改局、商务局、旅游局等负责)

11.扩大先进产业、节能环保、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的有效投资规模,重点抓好总投资384亿元的46个市级重点项目。在市政公用设施、医疗、养老等领域推进PPP项目。(市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水务局、经信局、建设局、卫计局、环保局、民政局、国土局等负责)

12.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开放大战略,协同推进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与引技引智并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加快构筑全方位、全要素、宽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市发改局、商务局等负责)

13.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出口稳定增长,扩大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15亿元,其中出口117亿元。(市商务局、海关、检疫局、海事局、边检站等负责)

二、把握内涵式的发展要求,在加快转型升级中提升质量效益

14.对接“中国制造2025”战略,出台“中国制造2025”龙口行动纲要。(市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等负责)

15.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引导制造业骨干企业以“机器换人”为切入点,积极对接大数据、云计算,推进“两化”融合,弘扬“工匠精神”,实施“精致生产”,培育“龙口智造”。全年工业技改投入突破100亿元。(市经信局、科技局等负责)

16.实施产业提升工程,推动高端铝材料产业向国际、军工、尖端进军,扩大在汽车、高铁、船舶、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的应用;推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提高产品层次和配套能力,加快突破整车生产;推动临港产业借力港口优势做大做强;推动食品加工及存储产业利用互联网思维实施改造,精准定位产品,创新营销模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集群化迈进,壮大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规模,尽快突破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产业。年内,上述五个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650亿元、570亿元、560亿元、350亿元和350亿元以上。(市科技局、经信局、交通局、农业局、发改局等负责)

17.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品牌创建和营销拓展能力,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和实施,打造名牌,走向世界。全年争创著名商标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山东名牌2个。(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18.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商务会展、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联合汽车工业电商园、供销e家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报批,确保京港油品仓储项目一期投产,恒通无车承运、能源交易中心2个总部平台上线运营。年内,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60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9000万吨。(市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商务局、市联社等负责)

19.着力推动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旅游度假、养老养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升级发展,突出抓好红星美凯龙、金汇广场城市综合体、华府购物广场、新农贸市场、中传媒艺术小镇、渤海动植物园、国家级养老中心等10个重点项目。(市发改局、商务局、旅游局等负责)

20.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稳定粮食生产。年内,打造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10个,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10个,规模农业占比达到16%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水务局、海渔局、农机局、粮食局、检验检测中心、金融办、农工办、人民银行等负责)

三、坚持绩效化的工作导向,在深化改革开放中释放发展活力

21.认真做好国家和省改革试点工作,全力争取新的改革试点,努力在率先深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上走在前列。(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等负责)

22.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做好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编办、政管办等负责)

23.持续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登记流程,加快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进程。(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24.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的各项政策。(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负责)

25.适时启动环保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市环保局、发改局等负责)

26.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施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市发改局、投资公司、财政局、编办等负责)

27.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市政管办、编办等负责)

28.不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有序实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市农业局、国土局等负责)

29.完善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区域综合水价。(市物价局等负责)

30.推进环卫、园林管理市场化运作。(市建设局、财政局等负责)

31.组建纯市场化招商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招商队伍作用,创新运用雇员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集中精力开展产业招商和精准招商。(市商务局等负责)

32.拓展投资基金、外资并购、境外上市、融资租赁等多元化引资渠道,新设金融机构、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污水垃圾处理、河道治理等项目优先引进外资参与,推动总投资14亿美元的10个重点在谈外资项目早日签约落地,确保19个内外资招商项目开工建设。(市商务局、发改局、水务局、建设局、金融办等负责)

33.支持本土企业根留龙口,走出去建立研发中心、开拓国际市场、开发境外资源、开展产能合作、设立“海外仓”。(市商务局等负责)

34.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加快推进37个园区项目建设,跟踪落实15个园区重点在谈项目,抓好屺山母岛产业项目招商。(市商务局、编办等负责)

35.启动农高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配强科技力量,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市科技局等负责)

四、锁定一体化的突破路径,在推进统筹发展中实现城乡融合

36.实施中心城区品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龙口人民引以为豪的标志性建筑、标志性路段和标志性区域,塑造城市灵魂,增添城市魅力。(市建设局等负责)

37.启动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高起点抓好城市规划设计,促进城市发展向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转型。(市建设局等负责)

38.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大城区居住、商贸、教育、医疗、科创等功能性项目开发力度,提高城市集中度和繁荣度。(市建设局、国土局等负责)

39.抓好年度投资71.5亿元的47个城建重点项目,启动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实施老旧小区、棚户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年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管道天然气用户5000户、城市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市建设局、商务局等负责)

40.完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发挥诸由观和北马2个全国重点镇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镇街改造驻地、发展产业、聚集人口。(市建设局、财政局等负责)

41.基本完成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任务。(市建设局等负责)

42.全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深化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8712户农厕改造。(市建设局、农工办等负责)

43.加快龙烟铁路及其站房、站前广场和配套道路建设,配合上级做好烟潍快速铁路前期工作。(市交通局、建设局等负责)

44.尽早完成龙青高速龙口段建设,新建改建府东四路等14条城区道路,确保黄草公路七甲至田家、五蒋公路北路至蒋家等2条县乡公路大修工程全面完工,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启动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和黄田公路常伦庄至田家、龙水公路邢家至上夼等2条县乡公路大修改造。(市交通局、建设局等负责)

45.创新港口建设投融资机制,突出抓好深水化、大型化、专业化和集装箱码头建设,加快规划建设30万吨级泊位和配套航道。(市交通局、海渔局、龙口港集团等负责)

46.继续做好龙口港4个10万吨级泊位、15万吨级航道和屺山母岛LNG接收站推进工作,启动30万吨级泊位及航道前期工作,实施10万吨级油品泊位改造工程。(市交通局、海渔局、龙口港集团等负责)

47.完成王屋水库除险加固。(市水务局等负责)

48.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进城管数字化、标准化,坚持疏堵结合,加强联合执法,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和城市秩序,切实解决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卫生脏乱差等城市顽疾。(市建设局、编办、人社局等负责)

49.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孝德在龙口”等八项主题实践活动,精心打造“最美龙口·好人之城”等四大特色品牌,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确保首批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等负责)

五、突出绿色化的发展方向,在推进严管严控中提升环境质量

50.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淘汰和10万兆瓦以上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抓好扬尘治理,加大铸造、群青、电镀行业整治力度,继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环保局等负责)

51.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整体启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泳汶河簸栾至中村桥段河道治理,彻底消除黄水河、泳汶河国控断面劣五类水体,抓好黄水河生态湿地建设和绛水河流域中水回用,适时启动养殖业整治,完成一污提标扩能工程,启动泳汶河、海岱2个污水处理厂和石良等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敷设接入市污水管网工程。(市水务局、农业局、环保局等负责)

52.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突出抓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日常监管。(市环保局、农业局等负责)

53.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建设,抓好地质环境治理,完成东海岸段岸滩整治修复二期工程,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万亩。(市国土局、海渔局、林业局等负责)

54.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提高监测监控智能化水平,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切实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力度;完善环境执法联勤联动机制,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负责)

55.加大资源利用总量、强度“双控”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持续提高发展的“绿色含量”。(市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局等负责)

六、推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在加大民生投入中增进人民福祉

56.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开支,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年安排民生投入67.1亿元,继续办好为民服务实事,逐步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等负责)

57.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优先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帮助更多人成功创业,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市人社局、农业局等负责)

58.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各类就业人群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市人社局、财政局等负责)

59.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坚持提标与扩面并举,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确保居民养老保险投保人数达到8.5万人以上,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逐步提高养老、失业保险、城乡低保、五保等保障水平。(市人社局、民政局等负责)

6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帮扶救助工作向更高标准、更高层次迈进。(市扶贫办、民政局等负责)

61.搞好对口扶贫协作。(市发改局、扶贫办等负责)

62.发展慈善事业,继续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市民政局等负责)

63.实施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探索引进社会力量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北马镇等负责)

64.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为全市残疾人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市残联等负责)

65.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全面改薄”,加快推进新民学校新建和培基学校扩建工程,逐步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市教体局等负责)

66.实施中医医院和二院附属楼改扩建工程,完成3处卫生院改扩建,积极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市。(市卫计局等负责)

67.继续完善城乡公共文体设施,组织好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等负责)

68.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卫计局等负责)

69.积极发展双拥共建、史志档案、外事侨务等事业,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团委、关工委、妇联、侨联、残联等负责)

70.抓好“七五”普法工作,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市司法局、教体局等负责)

71.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禁毒和反邪教工作,加大“天网”工程建设力度。(市公安局等负责)

72.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市信访局等负责)

7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率先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市。(市安监局等负责)

74.坚守森林防火底线,确保做到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监控管理、突发火情处置“三到位”。(市林业局等负责)

75.强化应急管理,推进应急联动中心建设,搞好气象服务,依靠驻军和预备役力量,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办公室、气象局、人武部等负责)

76.扎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创建工作,坚持严字当头,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中心等负责)

七、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政府

77.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市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等负责)

78.成立法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作用。(市法制办等负责)

7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施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市编办、法制办等负责)

80.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办公室等负责)

8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公室等负责)

82.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花好用于改善民生的每一分钱,办好关乎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市财政局等负责)

83.着力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市政管办、编办等负责)

84.围绕解决“敢为、能为、有为”问题,健全“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勇于担当者担当”的激励约束机制,让担当者、实干者有舞台、有地位,让不作为、乱作为者无市场、受惩处。(市考评办、监察局等负责)

8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和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自觉遵守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市监察局等负责)

86.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教育引导政府全体工作人员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市监察局、审计局等负责)

附件: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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